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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问题
sijunyan 发表于 2006-10-12 14:30:02

           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问题

  小姐与李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2年前,李某的父母出资30万元购买一套住房,产权在丈夫李某的名下。离婚时他们对该套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丈夫李某认为,在他名下的房屋是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归他所有。而小姐认为他说的没有道理,应该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

  离婚时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时,首先应区分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某一方的个人房产,应归该人所有,不存在分割问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分割。在本案中,丈夫李某名下的房产,因所有权是在结婚之后所取得,并且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权属并没有特别的约定,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李某的父母因买房而出资的20万元,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赠予行为,除非李某父母在赠予时,明确表示赠予李某个人,否则应当认定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予。综上分析,李某名下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分割。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未经许可不得转)

作者:司军艳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所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一座4005

邮编:
200030
电话:64484001     1362181358


 


Re: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问题
过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0-31 23:55:00

其实这个司法解释有很多不足之处,就是父母即是案件的证人(赠予人)又是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使的赠予的真实意图无法查明.其实也是对一方当事人出资人的合法财产的侵害.这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有着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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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问题
v(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5-18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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