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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打开电视,正好在播放《法律讲堂》,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教授正在评论《手机》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感觉有点意思,,不妨从我的角度再来分析一下!
镜头一:严守一的前妻在离婚后生下了一宝宝,严守一忙前忙后准备接前妻及宝宝出院,但前妻置其热情于脑后,在严守一打开的车门旁扬长而去。
评论:离婚后再生个宝宝,这宝宝可真是不幸,一出世就要面临单亲家庭的悲剧。且不论这宝宝的生活会怎么样,就这宝宝的成长就成了麻烦。首先是抚养权问题,都说儿是娘 的心头肉,可当爹的也难割舍呀。可对于这尚在哺乳期的宝宝法律还是从情理的角度出发,把哺乳期宝宝的抚养权留给了母亲。再就是抚养费的问题,宝宝由母亲抚养,可父亲也不能脱离责任,抚养费还是要支付的,至于支付的金额虽然一直是法官头疼的事情,但根据以前的司法解释,一般也就按父亲月收入的20%-30%这样一原则来支付。
镜头二:徐帆等二人在电信局获取了严守一等的通话记录,两人一边拎着一打长长的通话帐单,一边痛斥负心汉的恶行。。。。。。
评论:虽说这严守一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确实成了一祸害,可这通话记录也涉及到了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呀。妻子以牺牲丈夫的隐私权为代价,从而得知自己的配偶权受到侵犯,这似乎是非常合乎情理的。一边是配偶的配偶权,一边是个人的隐私权。该保护哪个呢?也有丈夫将此行为诉至法院,认为隐私权是自己的一项神圣权利,受宪法保护,妻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从法院已有的判例来看,法院在衡量了配偶权与隐私权的权利大小后,认为妻子为维护自己的配偶权,而侵犯丈夫隐私权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利用,不认为妻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这样看来那些四处招蝶的伙计们要悠着点啦,小心哪天被老婆抓住把柄,不要到头来落个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镜头三:范冰冰为了威胁严守一,对其与严守一的“床上戏”进行了电话录音。
镜头四:片子结尾,严守一深受手机之受,但那时的手机却相当先进,不仅具有照相功能,而且还能全球定位,于是乎,严守 一那张近乎猥琐的形象就定格在了手机中。
评论:现如今手机的功能可谓是日新月益,录音、拍照、定位诸如此类。可你这七拍八拍,没准哪天就涉及到人家的肖像权问题啦。虽说现在的民法典中对肖像权的侵犯规定为必须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 人肖像的行为。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样的规定早已显得落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