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居高不下,百姓望房眼欲穿,关于出台《住宅法》的呼声也因此日趋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2月24日,在40所高校研究生参与的一个论坛上,300余名博士生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发表公开信,建议后者联合向“两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快《住宅法》立法的议案。这份建议稿明确提出住宅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建议将“小产权房”作为合法的住房供应形式之一,并主张对于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合作住房在内的公共住房和农民住房,强制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和准入退出制度。
这个建议道出了广大社会民众的心声,许多人拍手称快,把300博士们的壮举赞为新时代的“公车上书”。
诚然,居住权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权利。实现一户一宅,“居者有其屋”,是对人们基本的生存权利的保障,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好的实现;这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良性运行。可是实现居住权却是任重道远。
首先要说的是,如何来限定一宅?富人拥有面积高达300多平方的房子和穷人拥有面积高达10平方的房子是否都算一宅,而穷人因为居住困难而拥有另外一套面积仍然10多平方的房子,是否就各算一宅,从而要被课以重税?这样是否公平合理?再者,除了实名制和网上联名制度来确保一户一宅外,还有什么制度来规制购房者对一户一宅的规避?因为口袋里钱多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要进行投资冒险,他们也肯定有很多方法来规避这个一户一宅制度,比如说,办理假离婚,然后申请新的户口簿,再去购房,这是很容易的。现在禁止外资炒房,可是最近人们都在议论摩根士丹利收购永新城这件事,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然后要谈到的是,中国虽然无阶级,但是有很多阶层,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利益;每每有经济的变革,每每有新法出台,他们总是在斗争和博弈,斗争的结果就是某种力量取得胜利或者各阶层的妥协。这样,每个新制度的诞生都要历经太多挣扎,而诞生之后也往往实施艰难,由于各利益受损阶层的阻挠。比如说,当陈良宇还在上海政坛风光的时候,中央也要求大力调控房价,可是房价随着政策导向降了一点儿后很快又飞升了,因为房价降了,市场趋冷,依赖房产市场的税收指标成了难题,所以包括以陈良宇为首的高官阶层在内的利益阶层虽然嘴上喊着:“降吧,降吧”但是他们心里肯定想着“升啊,升啊”。所以,中国对好的制度并不像大家认为的那样饥渴,饥渴的是制度的推广和实现。
最后要谈到的是,一户一宅是否公平?现在《物权法》明文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权,那么通过个人智慧和努力得到财富,购买不至一套房子来享受财富享受生活是否应该得到鼓励?尤其是我们一不小心也成为了有钱人的时候。设想一个人拥有巨额财富,他在市中心上班,需要在市中心拥有住房,同时他想周末到郊区度假修养身心,但因为一户一宅的限制,他只能选择在市区或者郊区购买一套房屋,那么拥有巨额财富还有何意义?这样以来我相信很多人包括我们这些购房困难的人就失去了进取的动力,长远地看,这自然无益于社会的发展。
300名博士联名提议“一户一宅”,这是对无房人士的画饼充饥,可以算作纸上谈兵。
房价高,我也深以为苦,希望这种局面尽快结束。这需要政府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推进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降低房屋交易税费;征收物业持有税(第二套物业起征,且面积要有具体标准);等等。
不过,300名博士发表公开信建议一户一宅,毕竟反映了高房价引起的民怨之深:高房价猛于虎也。